遭判刑 3 年半,引起社會關注。該年底,Talum 拒絕報到入監,檢察總長顏大和援引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提起非常上訴,並暫停 Talum 入監服刑。之後今年 2 月開庭調查,又創下了非常上訴案首度由合議庭開庭聽取檢辯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的紀錄,開庭過程也第一次透過網路直播。
編按:布農族獵人 Talum(王光祿) 2013 年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被判處 3 年 6 個月,於 2015 年 12月 15 日由檢察總長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於 2017 年 2 月 9 日召開調查庭。本文為「台灣狩獵研究會」對調查庭公布 Talum 使用之槍枝,對本案提出其質疑。
族人們甚至給他「獵王」的稱號。
王光祿(Talum)持槍狩獵被判刑,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認為王光祿案涉及憲法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法》(下稱「原基法」)文化,與《原基法》及國際人權公約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下稱「野保法」)之法律適用,於 104 年 12 月 15 日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在今天(11/29)上午 10 點召開王光祿非常上訴案調查庭,是臺灣司法史首例。
當我們還在為自用狩獵爭論不休,霰彈槍的彈殼已噹啷落地〉 小品文,著實令人滿心疑惑。 打從什麼時候「使用制式霰彈槍就不是正牌的獵人」這個觀念根深蒂固地存在每個跑山的人腦海裡啦?這不要說自絕於歐美日潮流了,甚至還有悖於本島山區歷史,您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