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判刑 3 年半,引起社會關注。該年底,Talum 拒絕報到入監,檢察總長顏大和援引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提起非常上訴,並暫停 Talum 入監服刑。之後今年 2 月開庭調查,又創下了非常上訴案首度由合議庭開庭聽取檢辯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的紀錄,開庭過程也第一次透過網路直播。
布農族人 Talum(王光祿)因獵殺保育類的山羌,經判決即將入獄服刑,引發空前的關注與聲援能量。原訂今日(12/15)上午 9 點傳喚 Talum 到案,但下午全案出現轉機, 檢察總長顏大和針對此案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而最高法院檢察署在新聞稿提出了兩點,其實深具意義:
2 年前,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人 Talum(王光祿)因為 90 多歲老母親吃不慣一般家禽畜的肉,持「撿來的獵槍」在非傳統祭儀期間獵殺了保育類的台灣長鬃山羊與山羌給母親吃,遭檢方依據《槍炮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 3 年半,併科罰金 7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