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原住民各族中,排灣族和魯凱族以具有絢麗的物資文化著稱。在刺繡、珠繡、木雕、服飾、家屋、用具上,表現出豐富的視覺美感。這些高度發展的藝術文物,和這兩個族的貴族階級制度,有著密切的關係。華麗的物件,雖然不是全部,但大多數屬於貴族的特權,只有貴族可以使用,因此也成為階級地位的象徵。
士文溪以南的排灣族,19 世紀末的建築形式已與北部排灣族石板屋類型有所差異,而呈現各自的地域性建築型態樣貌。主要有「內文式」與「牡丹式」兩種類型,這兩個區域聚落內建築群的配置較為鬆散,形成類似散村(註1)的聚落型態,與北部排灣族石板屋聚落集村型態的空間景觀有明顯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