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下半年,魏德聖編導的電影《賽德克‧巴萊》轟動臺灣影壇。 魏導以深厚的田野基礎,並邀請族人參與電影拍攝,在 80 年多後,以新的觀點訴說「霧社事件」。身為抗倖存者的後裔,同身為該電影族語顧問的 Dakis Pawan(漢名:郭明正)老師在他的書裡寫道:「這是一個信仰彩虹的民族與信仰太陽的民族之間的鬥爭。」 當 gaya(註1)被挑戰、生活習慣被迫改變時,彩虹民族(編按1)決定起身反抗。 賽德克族人的故事,不禁讓我回想起了另外一群被湮沒在歷史裡的人們:1699 年至 1732 年左右,中部的平埔族群發生了為數三次抗清事件。參與抗暴的部落在事件後遭到整肅,該事件也成為日後各社群遷徙至埔里的遠因。參與抗暴者的後裔,有些還依稀記憶這已然遠去的歷史;更多的,就如同那再也無回返的原鄉,走失在歷史裡。
1732 年大甲西社事件 ── 臺灣平埔最大的抗清事件
1699 年道卡斯族吞霄社的部落領袖卓各、卓霧與亞生(註2),因不滿長期的體力勞役與無端課稅,而殺掉了漢人通事黃申,引起清帝國統治權力的鎮壓。在鎮壓之中,原居大甲溪北岸的 Pazehhu-amisan 部落(巴宰族岸裡舊社)因熟悉附近地形,被清帝國聘認為「以番制番」的攻擊主力。 事後,Pazehhu-amisan 部落領袖家族,帶著整個社群向清帝國表示「歸順」的決心,並要求大甲溪南岸的一大片土地,後又並於 18 世紀初遷至大甲溪南岸,建立了 Daxu-luxut 部落(岸裡大社)。Pazehhu-amisan「得到」的這片土地,西部涵蓋了道卡斯族的大甲西社及巴布拉族的牛罵社與沙轆社等部落的傳統獵場,東部侵占了噶哈巫族人的傳統領域西疆。 生計受到直接影響的族人於 1731 年向彰化知縣陳情未果,於是在 1732 年串連中部的噶哈巫、巴布拉、巴布薩、洪雅、道卡斯等五個族群,起身反抗,圍攻彰化縣城。爾後,受到清帝國自中國廣東徵調約 6 千多名官士兵支援,參與抗暴的各社群領袖被追捕、滅殺。這是臺灣歷史有名的「大甲西社抗清事件」,是臺灣平埔原住民族史上最大的抗清事件。生計受到直接影響的族人於 1731 年向彰化知縣陳情未果,於是在 1732 年串連中部的噶哈巫、巴布拉、巴布薩、洪雅、道卡斯等五個族群,起身反抗……
文化的同化,往往是政經統治的意外結果
18 世紀初岸裡大社於大甲溪南岸的建立,實際上破壞了中部平埔社群間的平衡。清帝國為了在缺乏統治基礎的原住民社會裡遂行統治,建立起了「通事制度」,作為清帝國與平埔原住民族各社群之間的中介翻譯者,「通事」成為清帝國統治末端的權力代理人。度弱化了原本社群內部的社會組織;一方面,也透過對土地使用方式的控管,掌握了經濟上的自主性。 中部的平埔族群在經濟生活上,受到了怎樣的控制呢? 原本的社群有著因耕作、漁獵而生的歲時祭儀和相應的生活慣習,然而清帝國移入後,平埔族群的族人反而成了可供利用的「勞力」。於是耕作之餘,不是去從事狩獵而是受統治者調度服體力勞役;土地生產的糧食成為國家稅收的一部分,爾後又以「番黎不諳耕作」等配合統治政策的說詞,讓平埔族群的傳統領域逐漸落入漢人墾戶的手裡。 在政治與經濟權力逐步退場的影響之下,族人不得不逐漸依附於「漢人」的生活方式。文化上的「同化」結果,僅僅是統治政策的意外結果。 然而,出於清帝國的統治需要,「番」終究是「番」。於是,清帝國於中部的開拓歷史,就是建在排除中部平埔族群的基礎之上進行的。通事制度與族群政治的操弄之下,平埔各社群被夾在漢人與如今受到法定原住民族群之間。被迫由祖先世代守護的土地上退場,本來熟習文化的身體也逐漸風化,而這不正是正發生於當代原住民族社群間的現況嗎?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08"] 八卦山,清人稱作「寮望山」或「望寮山」,1732 當年巴布拉族聯合大甲西社等原住民族發起的大甲西社抗清,便是在此起義的。[/caption]在政治與經濟權力逐步退場的影響之下,族人不得不逐漸依附於「漢人」的生活方式。文化上的「同化」結果,僅僅是統治政策的意外結果。
《賽德克‧巴萊》等故事,只是原民歷史的一再重演
如果有《賽德克‧巴萊》,是否能有人願意去記憶並訴說「大甲西社事件」? 僅以我們能有的一點同理去感受、修復那些我們本有的,但受剝奪已久的權利。那段記憶裡的深切經驗,正如日治以來「蕃人所要地」(編按2)的政策,統治者沒收了族人的耕地和獵場,我們成了被統治的人,原本「自我治理」的基礎消失了,文化也隨之流逝。 想必當時的他們也有著同樣的疑問: 為什麼我無法以慣行的耕作方式使用傳統領域內的土地? 為什麼我去我的獵場圍獵,會被扣上侵占公地的罪名? 為什麼我們不能自原本社群內的溪流裡取水? 為什麼我們我們的人要在永無止盡的勞役裡出賣青春?而自己的土地上卻是漢人在耕種、漢人在收成? 因此,大甲西社的祖先們決定起身反抗,而不願在祖先的土地上成為被統治的人。而這些疑問,我們自 1732 年開始,一路問到了今天。想必當時的他們也有著同樣的疑問:為什麼我無法以慣行的耕作方式使用傳統領域內的土地?
備註
- gaya:賽德克族語,有複雜的社會意涵,一般理解為「祖先的規範」。
- 道卡斯人的傳統名字。
編按
- 彩虹民族:人死後,在彩虹橋以紋面和祖靈相認,是泰雅、賽德克、太魯閣等族的共同傳統信仰,因此又被稱為彩虹民族。
- 蕃人所要地:日本稱蕃人所要地,概念類似今日的「原住民族保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