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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就不是原住民了!」這群原住民是這麼認為,可是他們的傳統信念正面臨殖民內化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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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ncept is a colonial concept that has been imposed on aboriginal people. It’s not part of our cultural, traditional belief system, certainly not for the Heiltsuk Nation.”(Global News

對這個海地孩子所屬的原住民族 Heiltsuk 來說,這個以血緣作為評斷標準的決定,違背了他們傳統對於其所屬子民的認定,是一種對於外來殖民政權法律與身分認定的自我殖民(internalized colonialism)。 內化的自我殖民意識,依 Mohawk 族耆老 Atsenhaienton 的定義(註1),是一種內化的壓迫(internalized oppression)或內化的種族歧視(internalized racism)。 這樣的自我殖民意識更彰顯出,受制於外來政權的法律架構之下,原住民族對於身分認定的傳統正逐漸地被侵蝕。   《印地安法案》,由國家決定原民身分

在《印地安法案》的法律架構下,原住民女性被視為男性的附庸,完全忽視了許多原住民族的女性定位……

加拿大自 1876 年制定《印地安法案》(Indian Act)作為將國境內原住民族收編為加拿大(或英國皇家)的子民之一,限定了誰與如何可以被認定為印地安人或原住民。 此一法案特別規定了境內原住民,必須向所屬的部落自治體(band council)註冊,取得資格(status)並領著資格卡以證明其身分(註2)。該準則凌駕了原住民族普遍的部族內部共識原則,試圖以明文的法律來取代因人、因地、因族群等彈性與變動的身分認同過程,因而也創造出許多對整個原住民族群,乃至於個人權利的制度性壓迫。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 1985 年法案修正之前,原住民女性更容易失去他們自己的族群身分。舉凡嫁給非原住民族丈夫的女性、父親並未取得法定原住民資格者、甚至連祖母不具法定原住民資格者,都會影響到孫子取得原住民資格(註3)── 在《印地安法案》的法律架構下,原住民女性被視為男性的附庸,完全忽視了許多原住民族的女性定位,尤其是祖母在大多數的加拿大原住民族裡扮演著最重要的家庭照顧者的角色。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1024"] 對 Heiltsuk 族來說,以血緣作為族群身分評斷,有違傳統,是對其文化的外來殖民。(圖片來源:US Embassy Canada,CC Licensed)[/caption]   身分認定權的角力,反映部落內部殖民

也因為他遵循著部落古老傳統的價值體系,而成為了一個真正的 Mohawk。

然而,殖民的意識一旦透過法律、教育、社會氣氛與文化深植於生活,越來越多的衝突更為顯著。 例如在一開始提到的新聞,該原住民籃球聯盟的規定是參賽者至少須有 1/8 的原住民血統。而這個規定的由來,一來不見得容於《印地安法案》所規定的法定資格,另一來則是將身分認定局限於生理連結,而無視於各部族傳統所賦予的自我決定權。 爭議與衝突若是要以法律途徑解決,無疑地又進一步將外來殖民的遊戲規則套用在原住民部落裡,凌駕了他們的自決權與自治能力。類似的相關爭議,在在顯示出原住民族傳統價值與外來政權的角力,以及原住民族在現代社會法治與人權概念中取得平衡的困境。 早先於這則新聞,去年也發生過兩則相關的例子,皆是 Mohawk 文化群底下的 Kahnawake 部落,皆是和 Mohawk 的傳統信念 “Marry out, Move out” 有關 ── 亦即是若與外族通婚,則必須離開部落的土地,失去 Mohawk 的身分而成為外族人。 不過一則案例裡,一對異族通婚的夫婦,決定和部落打官司,希望能夠繼續留在部落(註4);另一則案例,娶了非原住民妻子的 Mohawk 丈夫,則是心甘情願地遵從部落裡的傳統,搬出部落、也放棄他在部落裡的身分,。   就我個人而言,很難說究竟誰對誰錯,又或是誰的立場較為合宜。只是細微思索,我覺得第二個案例相當地浪漫,尤其是對於捍衛原住民族的尊嚴方面 ── Mohawk 丈夫也許決定遵從部落傳統而放棄自己的身分,但也因為他遵循著部落古老傳統的價值體系,而成為了一個真正的 Mohawk。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根據 Mohawk 的傳統信念 “Marry out, Move out”,族人若與外族通婚,則必須離開部落的土地,失去 Mohawk 的身分而成為外族人。圖為加拿大 Mohawk 族舞者。(圖片來源:BiblioArchives / LibraryArchives,CC Licensed)[/caption]   附註
  1. 相關討論可詳見Taiaiake Alfred(2009), Pace, Power, Righteousness: An Indigenous Manifesto (2nd Ed.).
  2. 加拿大的原住民資格卡(Status Card)是一個相當奇妙的身分證明文件。憑此卡可免護照簽證油路路自由進出美加邊境、買菸享兩包免稅等;但卻需要每五年換照一次。曾有原住民同事自諷著對我說,「沒想到我們的身分還有保存期限!」
  3. 更多《印地安法案》(Indian Act)的沿革和總覽,可參考維基百科
  4. 參見 〈Kahnawake mixed couple subject of ‘marry out, stay out’ protest〉
  5. 參見 〈Kahnawake man plans to marry out so he freely moved out〉
  關於作者 李宜勳,台灣閩南人;曾以替代役身分於玉山國家公園服務,遂而開始產生對原住民社會工作的興趣;也曾以社工師身份於尖石部落服務,進而拓展對原住民社會工作的想像,因此選擇負笈加拿大;目前於加拿大從事發展障礙者機構式照顧的工作,服務對象多為原住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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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BiblioArchives / LibraryArchives,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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