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外來勢力不斷侵佔他們的土地,即使是「保護國土」的政府軍也視其無物,以各種方法迫遷,好佔據他們的土地,甚至以窩藏菲共的理由,大肆破壞當地教育和宗教組織。 今(2017)年 5 月 23 日,菲律賓總統杜特蒂宣佈民答那峨戒嚴後,Lumad 受到攻擊的頻率更盛。迫於無奈,族人只好一邊北上陳情,一邊表示後悔 —— 長期失去土地、被財團壓制的他們,原本將希望寄託在本地出身的總統身上,但這個宣稱要保護多元族群的男人卻背叛了他們。於是,他們說:「我們不應該投給杜特蒂。」 這傷感像打水漂一樣,沒有擴散出去 —— 畢竟,對大多數菲律賓人來說,戒嚴並無可議,也無不妥。在他們心中,南方島嶼資源豐富,卻非常不安定,確實應該好好管制。他們將這些動亂、不安,歸因於新人民軍(New People Army,NPA)與莫洛民族解放陣線(Moro National Liberation Front,MNLF),這兩個組織無一不是因挑戰殖民/統治者而生,因此和位在呂宋的政權形成對抗姿態 —— 卻都與 Lumad 無關。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5 月 23 日,菲律賓總統杜特蒂宣佈民答那峨戒嚴後,Lumad 一邊北上陳情,一邊表示後悔。 (Credit: 路透社)[/caption] Lumad,被隱藏在菲律賓歷史以外的「原住民」 我對 Lumad 的認知,源於今年跨年之際臉書上的一則訊息:約莫 50 餘名來自民答那峨的農民工(sakadas)從惡名昭彰的路易西塔莊園(Hacienda Luista)逃走。這些農民工過著如奴隸一般的日子,直到生病並再也無法承受過分的苦役,只好趁著聖誕節慶脫逃。為了協助這些老病挨餓的農工回到家園,社運團體串連並發佈聲明,控訴路易西塔莊園長期以來對農工的不當對待。 讀著這些資訊,我難免困惑:為什麼民答那峨的人要遠赴呂宋工作?而且還是去路易西塔莊園? 不久,一篇刊登在菲律賓農運組織(UMA)網站上的文章回應了我的問題:「出於失去土地的絕望,大部分的 Lumad 只能離開家園、出外當農業工人,在外國或本地菁英經營的甘蔗、香蕉、鳳梨或油棕田裡做苦役。」為了找工作養家,或是被迫,或是被設計成為農工,是他們的命運。如果起身反抗,下場只有死亡。 這粗淺的資訊,勾勒了我的好奇:Lumad 是什麼?菲律賓原住民何以有這樣的處境?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儘管 Lumad 反對戒嚴,但對大多數菲律賓人來說,戒嚴並無可議,也無不妥。 (Credit: 美聯社)[/caption] 要談 Lumad 人,得先談「莫洛」 要談民答那峨的 Lumad 前,得先談莫洛。 莫洛,是位在民答那峨西南的穆斯林。就像台灣「高山族」是被日本人圈定的一樣,菲律賓原住民是被西班牙等殖民政權所指定的 —— 那些無法以宗教、武力馴服的被稱為 Pagans(沒有天主靈魂的人),而住在山區的被稱為 Igorot(山裡的人);南部接受伊斯蘭信仰的則稱為莫洛(就像西班牙的摩爾人)。 這群由原住民、馬來人和阿拉伯混血的族群,曾成功抵抗西班牙人入侵,卻無法抵擋美國的軍事綏靖。美國是以征服北美原住民族的姿態對待民答那峨的住民,包含莫洛,不但投入資金進行大量開發,還將當地人分為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文明人/非文明人),拒絕承認傳統土地共有制度,甚至在 1903 年制訂《土地法》,以 16 公頃土地為誘因,吸引天主教徒南遷。 就像過去強佔北美原住民族領土一樣,殖民者招攬「受教化者」進駐「野蠻人的土地」—— 這些土地沒有被有效率利用、墾殖或開發,因而被這些自恃文明者視為「無主之地」。他們合理化「侵佔」的方法,就是主張「土地該給有需要的人使用」:墾殖者因為勞力付出,才有財產權的創造。 菲律賓建國後,蕭規曹隨,沿用殖民者的方式處理民答那峨的問題,不但進行差別式土地分配,還加緊鼓勵人口安置措施。莫洛人一方面被迫離開傳統領域,一方面無法在當代經濟模式裡找到工作,加上衝突頻生,和菲律賓當局分裂情況愈趨劇烈,當地意見領袖於是號召獨立。 1972 年,為了剿共,馬可仕宣佈戒嚴,這無疑提油澆火之舉,迫使 MNLF 成立,莫洛民族軍(Bangsa Moro Army)也被組織起來。武裝抗爭四起,戰火蔓延。 莫洛始終堅持自己的主權。甚至透過獨立和自治的手段,來排除「菲律賓」這個國家作用在他們身上的權力。 馬可仕倒台後,為了解決少數民族分離主義和自治的渴望,接手政權的艾奎諾政權積極解決這問題,因此,在 1987 年,在憲法第 10 條中,明訂出民答那峨和科地埃拉山區(位在呂宋北部)需要設立為自治區。同樣一條憲法也明言:「在國家統一與發展的架構內,國家承認並促進原住民社群的權利。」在這條文下,原住民可在國會擁有席次,國家也要保護原住民社群對其祖先土地的權利。 即使如此,莫洛和菲律賓當局仍爭執不斷,一直到 2012 年,艾奎諾三世恢復談判意願,並草擬《莫洛民族基本法》,讓莫洛民族自治區取代民答那峨自治區,但至今仍未付諸實行。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莫洛民族解放陣線(Moro National Liberation Front,MNLF)。(Credit: 美聯社)[/caption] 當「Lumad」作為原住民的集體名詞 莫洛人雖屬少數民族,但「原住民」的身份卻顯得曖昧模糊。 原住民的界定,與外來者、殖民相對而生,根基一種因被入侵、被強佔而抵抗與在逆境中存續的經驗。根據菲律賓政府在 1997 年制訂《原住民族權利法案》 (Indigenous peoples right act of 1997, IPRA),所謂原住民與原住民權利定義如下:
「(前略)而他們對其領土宣稱擁有久不可考的所有權,並持續佔有、擁有和利用該領土…… 他們透過對抗政治、社會與文化殖民,以及非原住民族之宗教與文化等之入侵,成為歷史上有別於菲律賓人的民族。原住民族文化社群/原住民族因此應該包含哪些祖先在外來征服或殖民前,或者非原住民族宗教文化入侵之前,或者當前國家疆界建立之前,就住在這個國家的人。他們保有一些或全部屬於他們自己的社會、經濟、文化和政治制度。他們也許已經離開了他們傳統的領域或遷居到祖傳領域之外了。
這套為了落實對原住民文化社會和權利的承認、保護與推廣而生的法律,將原住民概念與土地抗爭劃上連結,卻又同時排除了土地,而以血緣等本質化的方式來框定原住民的身份。」
學者 Casumbal-Salazar 曾針對國家「治理」原住民的方法,提出「種族二分的國家」(bifurcated racial state)的概念。他說,「自殖民時期以來,生物政治的分化不僅將順服的基督徒與抵抗的非基督徒種族化,同時也透過領土的區別使種族的治理變得更具體。」畫出一個原住民的治理方式,土地是要件,而當代族群文化的概念卻被建立在這樣的殖民遺緒上。 在民答那峨島上,莫洛與 Lumad 共處,各自擁有傳統領域則無可質疑,也面對同樣的侵略和困境,在爭取主權和維護傳統領域上也有各自的困難與堅持。在政府不斷鼓勵天主教徒南遷、開墾、資本化這些土地過程中,Lumad 從主要住民成為只佔 10%的少數民族,卻不像莫洛人一樣有武裝的軍隊和強烈的認同、組織和力量,生存條件更是嚴峻。甚至在「民答那峨自治區」的概念中被全然忽略。 Lumad,是 Katawhang Lumad 的簡稱,在 Bisaya 語中,這個詞有「生於大地」(born of the Earth, native of the land)的意思,正是我們對原住民(indigenous)的框定的想像 —— indigenous 這個古拉丁語原本所指「從內裡誕生」,亦即「土生土長」。人類學家 James Clifford 曾針對做出解釋:「居先性」讓他們在土地上扎根更深,居先性於是也成為一種原生性:我們是這片土地所生,是它的原民,它的選民。 毫無爭議,Lumad 擁有原生性,但 Lumad 作為一個集合式族群卻是晚近的「建構」——為了維護傳統領域自決和權利,約莫 15 個仍維持泛靈信仰的部族,在 1986 那年以「Lumad」作為集體名詞,試著在菲律賓政府(GPH)和 MILF 的和平談判間,找到一席之地,摸索著如何在各方勢力爭奪中,找回自己的主權。 但事與願違,他們不但無法取得權利,土地更被財團勢力蠶食鯨吞。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1986 年,約莫 15 個仍維持泛靈信仰的部族以「Lumad」作為集體名詞,試著在菲律賓政府(GPH)和 MILF 的和平談判間,找到一席之地,圖為 MILF。(Credit: 美聯社)[/caption] Lumad 的生存絕境 前陣子在台灣巡演的菲律賓獨立電影《殺戮的權利》(Tu Pug Imatuy),便清楚展現 Lumad 生存的絕境。Lumad 以人數最多的馬諾波族(Monobo)為主,這個族群過去因對抗伐木者而得「森林守護神」( Sagasa)之稱,但今日卻在外國財團和礦業開發威脅下,失去土地甚至生命。 電影開始不久,就以挖土機象徵外來力量的侵略,男主角面對孩子的疑問,只說那是「怪獸」。怪獸來襲,源於這些原住民享有的廣袤的土地。民答那峨有豐富的天然資源,素有「菲律賓的蔬果籃」之稱,原住民以自給自足的生活繁衍一代又一代,然而,這一切在殖民的的介入後遭破壞殆盡。 Lumad 的傳統領域和土地恰恰位在民答那峨資源最豐富地區,有森林和礦產,當大量移民進入,開墾勢力便也隨之而來。1960 年代左右,伐木、油棕相關企業紛紛進駐山區,破壞森林,林木資源耗盡後,大型礦業公司取而代之,成為強悍的開發勢力。而政府始終是這些財團的共謀。 1990 年代,菲律賓政府訂下了《1995 礦業法案》(The Mining Act of 1995),毫無節制地允許外資進入,不僅不須回饋當地社區,還進一步截斷了土地上的林木和水資源,對環境造成難以回復的汙染。 目前民答那峨島上有將近 500 座發電站,舉凡能源或供水,都被菲律賓四大財團和外國資本共同控制。菲律賓政府批准數百個採礦計畫,大多在原住民領地上進行。而大規模商業伐木仍在進行。原住民不斷遭到迫遷,累積已超過 4 萬人。 失去土地、家園,無以維生的 Lumad 只好到城市裡、到其他島區打零工維生。生命與命運交付到他人手上。就像在路易西塔莊園的那些農工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