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台灣首份全族語公文發出!網友竟好奇:原住民看得懂英文?

台灣首份全族語公文發出!網友竟好奇:原住民看得懂英文?

by vanessa_lai

(註1),是全以阿美語書寫成,通知族人前來領取土地的權利證明書。這是在《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下稱「語發法」)通過並公佈,是台灣原住民諸語成為國家語言之後,台灣第一份全族語的公文   依《語發法》規定,原住民族地區所在地區的政府機關應用族語書寫公文。為了使公所能夠充份瞭解族語公文例稿使用方式後一體適用,原住民族委員會曾在 6 月 20 日邀請 15 個鄉(區)公所召開「使用原住民族族語公文書寫例稿會議」。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採用羅馬字,而不是用台灣主流社會更熟悉的注音符號,主要是因為國語注音符號無法正確地標示出南島語言明顯不同於漢語的各種語音。[/epq-quote]此次首份全族語公文發出後,蔡英文總統隨即在臉書發文表示,「以族語來書寫公文,這是這個國家的第一次,也代表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跨出重要一步。中央和地方會繼續努力,讓原住民族的多元文化受到更多重視。」引來不熟悉族語文字話脈絡的網友留言質疑「這不是英文字母嗎?」、「原住民看得懂英文?」,隨即遭族人打臉回覆,許多部落族人早已習慣羅馬字,這份全族語的公文,他的阿公阿嬤都看得懂。   台灣原民諸語的文字化歷程 沒錯,其實這不是英文,而是羅馬字,又稱拉丁字。族語的「文字化」歷經了漫長時間,「文字化」是為了從口傳語言因應詞書、聖經、教材、文學作品等需要,而產生各族族語的文字系統。 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歷來就有過 5 種不同形式的文字系統:從 17 世紀荷治時期為宣教而使用羅馬字記錄的西拉雅語 ; 清治時期曾用漢字記錄一些族語詞彙 ; 日治時期以片假名記錄族語資料 ; 戰後,因國民政府禁止使用羅馬拼音,教會人士改用注音符號,以及至今,語言學者為方便語言學的溝通,會用國際音標來編撰族語辭典。 由於聖經與聖詩的翻譯需要而創制,布農語、排灣語、太魯閣語、泰雅語和阿美語是國民政府來台(1947 年)後,較早出現羅馬字的族語,這些族語書寫系統一般稱為「教會版」。較晚出現羅馬字系統的族語則包括卑南語、雅美語、魯凱語、鄒語和賽夏語,以及近年積極復振語言,重拾荷治時期新港文書所用羅馬字的西拉雅語。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清治時期許多原住民族也曾用漢字記錄族語。圖為臺南六重溪部落大武壠族人以漢字拼寫的祭歌。(Credit: Mata Taiwan)[/caption]   泛用性高,羅馬拼音成為原民諸語文字化首選 [caption id="" align="alignright" width="300"] 台灣原住民族最早從 17 世紀即開始以羅馬拼音書寫族語,對羅馬字並不陌生。圖為 1661 年以羅馬字書寫而成的《馬太福音》。(Credit: Campbell, William (1888) / CC0)[/caption] 原住民族語之所以採用羅馬字,而不是用台灣主流社會更熟悉的注音符號,主要是因為國語注音符號無法正確地標示出南島語言明顯不同於漢語的各種語音。另一方面,國際音標(IPA)雖然可以 100% 正確標示出南島語言的語音,卻因為使用了太多特殊符號,例如以 /ŋ/ 標示 ng、以 /ɬ/ 標示 hl 等,在書寫、打字排版等溝通顯示上,都造成了不便;因此不論就文字化、系統性、方便性、普遍性、實用性及國際性,羅馬字都遠勝過國際音標。因此羅馬字在國語注音及國際音標之間脫穎而出,成為目前各原住民族最泛用的文字系統。 由於受到各族的採用範圍最廣,當前羅馬字出現的版本也最多,主要討論的版本差異會出現在三個版本之間:1992 年主要參考國際音標的「教育部版」、2001 年因應族語認證考試而生的「認證版」,以及 2005 年官方規範的書寫符號制定工作完成後,原民會與教育部共同頒布施行的「公告版」。 今(2017)年 3 月至 9 月間,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中心也公開舉辦 16 族語「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焦點座談會暨公聽會」,將盡可能取得族人的共識,並由熟知各族語言之學者專家提供學理指導及建議,並進行書寫文字的分析與評估,經由審查及修訂後提交「原住民族語書寫系統(建議修訂版)」至原住民族委員會。   目前屏東、花蓮、台東和南投的縣政府或鄉公所,都已經陸續發出全族語或雙語的公文,今年預計將各類公文書(函、開會通知單、公告),轉譯為原住民族語言公文,共有 8 種語別,分別為阿美語、泰雅語、排灣語、布農語、太魯閣語、魯凱語、賽夏語及拉阿魯哇語。翻譯之族語公文以各地區具代表性族語別為主,亦可選擇兩個以上的族語翻譯。 希望藉此增進族人了解公共事務與原住民族權利的機會,也能帶動母語學習的風氣。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00"] Credit: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caption]   附註

  1. 此由花蓮縣光復鄉公所發出的,是在《語發法》通過並公佈後,由台灣地方政府公布的第一份全族語公文。若是由縣市政府所發出的第一份全族語公文,則為 7 月 19 日由屏東縣政府所簽署的排灣語全族語公文。
  參考資料
  • 李台元(2013),《台灣原住民族語言的書面化歷程》。國立政治大學博士論文。
  延伸閱讀  ]]>

或許你會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