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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國手「為國爭光」然後呢?──在台灣真正重視運動前,請對運動員的人生有更多想像

by bbpspp

  中華台北,是 1981 年中華奧委會與國際奧委會的協議,被稱為奧會模式,也是 1984 年以後台灣/中華民國在奧運的出賽身份。從台灣在國際賽會上出賽的身份轉變,反映出台灣與中國之間,複雜的政治局勢。 那麼,參與國際賽事的國手,又如何思考這些國家認同的問題呢?尤其對於原住民選手而言,他們有不同的族群身份,近幾十年來,受到政府統治與社會環境等影響,原住民族群認同的狀況也在變化。 奧運賽場上,原住民選手為中華隊奪下 2 銀 2 銅佳績(如下表),今年里約奧運,也有八位原住民選手參賽。原住民運動員在代表國家出賽時,是否會有更多元的情感面向?   代表國家出戰,早期是一生榮耀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當時原住民還被稱為「山胞」,在台灣社會也屬弱勢,能選上國手的極為少數,選上國手,也代表未來生活的飯碗有所保障。[/epq-quote]1960 年楊傳廣,為中華民國第一面奧運獎牌的得獎者。在台東,包括馬蘭、都蘭等阿美族部落,都有以傳廣命名的年齡階級,台東亦有傳廣路,更可見地方對楊傳廣成就的推崇。這個年代,國手是以「中華民國」身份出賽。 曾是 1972 世界盃棒球錦標賽、1973 年洲際盃成棒代表隊國手,也是阿美族都蘭部落族人高克武,回憶當年入選國手時,穿上中華民國的球衣,感到非常光榮,因為這就是國家代表隊。 也因為當時國內還沒進入威廉波特少棒熱時期,棒球僅有成棒有國家隊,名額有限,高克武認為,這是棒球為國爭光的最高層次。當年出國比賽時,華僑接待代表隊時大聲唱國歌,也是讓高克武極為感動的片段,他認為當選國手,可說是一生的最高榮耀。   對阿美族而言,這也是一件大事。高克武回憶,當時當選國手,家裡是用殺豬慶祝的方式。當選國手,當然也有為阿美族爭取榮耀的成分。當時原住民還被稱為「山胞」,在台灣社會也屬弱勢,能選上國手的極為少數,選上國手,也代表未來生活的飯碗有所保障。   選手離開運動場,是否仍有舞台 進入近代,原住民終於在 1994 年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也有更多原住民勇於改回原名,承認自己的原住民身份。 即使台灣意識也逐漸抬頭,一位前年輕國手受訪時說,最初投入運動,是希望能改善家中環境,因為參與這項運動可以賺獎金。他回憶起最初當上國手時,也希望自己能做一個「值得上帝驕傲」的選手,為了家裡、族群,也為了信仰而戰。 穿上「中華台北」,這位選手認為自己是代表台灣,認為特別因為自己是原住民的關係,生長在這塊土地上,「台灣是我的國家,當然就是代表台灣」。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在部落擔任研究助理田野工作時,意外發現曾經一度酗酒的阿姨,原來曾是國內長跑好手……,但那些昔日光彩,在他們而言卻彷彿只是很久遠的回憶。[/epq-quote]此外,每次奧運,都是一回喚醒大眾關注國內運動選手的機會,相較於頒發國光獎金、歌頌奪牌選手的榮耀時刻,改善國內運動環境的路,卻仍然走得緩慢。甚至,這些所謂的「台灣之光」,或更多投入在賽事與培訓,卻未在奧運會場上建功的運動員,離開運動場後,往往不再是鎂光燈的焦點。固然,有些運動員順利轉任教練,或往教育圈、政治圈發展,但消失、沈寂的,卻還有更多更多。 今年 5 月底,一代田徑名將古金水的逝世,更提醒國內普遍對退役運動員缺乏關懷。 於我自己難忘的經驗,則是在部落擔任研究助理田野工作時,意外發現曾經一度酗酒的阿姨,原來曾是國內長跑好手;參與豐年祭時,旁邊的大哥也就讀國內橄欖球名校。但那些昔日光彩,在他們而言卻彷彿只是很久遠的回憶。 更別說紀錄片《紅葉傳奇》記載的紅葉小將,中年以後不再璀璨甚至黯淡的生活。   個人與國家間兩難,「不愛國」太沉重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既然運動場上的榮耀只是一時,我們更該祝福選手自由追求他們的夢想,構築他們想走的運動之路。[/epq-quote]隨著運動職業化的風潮,以及奧運開放職業選手參賽以後,國家力量與資本關係的拉扯益發明顯。雖然近年來選手參與職業化競技運動,也開始被視為提升國家能見度,替國家爭取榮譽的方式,但不接受國家隊徵召就被封殺的消息,還是時有所聞。選手若為個人生涯規劃考量而拒絕參與國家隊,還要背上「不顧全大局」、「不愛國」的罪名,顯然過於沈重,也不合時宜。 既然運動場上的榮耀只是一時,我們更該祝福選手自由追求他們的夢想,構築他們想走的運動之路。 奧運開幕前夕,網球國手謝淑薇在奧運前發出聲明退出台灣網壇、並表示不為國家而戰,申請奧運退賽;這樣的事件,是選手對於運動協會資源分配、制度選拔的抗議,固然可能打擊奧運代表隊士氣,但另一個角度,我認為也反映運動選手權益長期被漠視的問題,而能進一步重新思考運動與國家的關係,甚至運動員的多元發展與可能性。   不只要求為國爭光,更應對運動員有適當安排與期待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社會大眾認為運動可讓少數族群改善生活,並有向上流動的機會……。但運動場上,族群不平等的狀況仍然存在,而且機會可能僅被限制在部分運動場域中,這些不平等狀況因此被忽略,沒有挑戰既有的社會結構。[/epq-quote]固然國內每項運動的發展與培訓背景有所不同,但都可對應到政治情勢的變化。隨著 1960 年代起,國內日漸艱難的外交處境,運動成為在國際場上突圍的方式。 台灣政府開始以學校作為推廣運動的單位,為國爭光成為運動選手背負著的沈重使命。相關法規的增設,以及國家正式政府主管的設立,進一步確立學校與競技運動人才的關係,藉此培訓可爭取國際賽佳績的運動員儲備人才。然而,體育班的及格分數異於一般生,也暗示對體育班的課業期待較低;於是在課業與運動訓練之間失衡,也成了近年來常見對於體育班設計的批評。 以原住民來說,我們過度強調原住民與運動的關聯,便曾有國外學者分析,社會大眾認為運動可讓少數族群改善生活,並有向上流動的機會,有助於與不同族群相處。但運動場上,族群不平等的狀況仍然存在,而且機會可能僅被限制在部分運動場域中,這些不平等狀況因此被忽略,沒有挑戰既有的社會結構。   而以國內運動培訓來看,政府現行主管機關則為教育部體育署,主管國家體育行政事務,負責編列預算、分配經費,並參與國際競賽的運動選手培訓事宜;但實際上進行培訓工作的,是各單項運動協會。 然而運動協會如何落實資源分配、公平選拔,長期以來便為人詬病,不健忘的運動迷,甚至列舉出近年來,國內各單項運動協會與選手之間的紛爭,可見得並非單一運動的問題,而是整體運動環境不夠健全。   鼓勵運動選手追求自我成就之餘,我認為我們也該對運動有更多想像。運動發展既然不只是為國爭光,那麼很多扶植力量,亦應來自民間企業,甚至個人募資。運動也不只是升學、奪牌的工具,而真正是生活的一部份。 當民間整體真正重視運動,真正看見運動員的努力,也願意支持他們,甚至自身樂在其中 ── 或者,運動員的出路,不只是教練、教育、從政,而能遍及各行各業,那有否為國爭光,政府究竟貢獻多少心力,恐怕才真正不再是一個重要問題。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國內對運動員照顧不足、職涯規劃單一,導致運動員離開運動場後往往不再是鎂光燈的焦點,我們對於運動員的責任是否應有更多想像。(圖片來源/Wikipedia,CC Licensed)[/caption]   延伸閱讀

  關於作者 黃郁芳,畢業於清華大學人類所。喜歡看棒球;跑部落,常出沒在花東與新竹尖石地區;拍紀錄片,主要關注題材為台灣原住民文化與棒球發展。現為《Mata‧Taiwan》特約採訪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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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Wikipedia,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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