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因為低氣壓,又或者是已持續十數天的社運,這幾天立法院旁道路雖仍有大批民眾、學生進行靜坐或街頭論壇,人人臉上都略露疲態。 但,儘管台北城如此悶熱,昨(3/28)天下午卻仍有一群原住民學生及社會人士聚集在濟南路街頭召開一場【服貿侵原權 ‧ 原民大串聯 ‧ 原煙崛起】記者會,並且燃起熊熊狼煙以昭告祖靈: 「服貿協議對原住民族影響重大,請原民會及原民立委不要再忽視族人的權益!」 事實上,原住民青年 3 月 23 日就已針對服貿召開第一次記者會,並且連日自發性地在立法院外進行街頭論壇,請所有支持、反對或不清處服貿利弊的族人一起討論。最後他們的結論是: 「服貿對原住民族的影響層面廣泛!」請原民會及原籍立委一定要對族人公開說明。 然而到底服貿對原住民族的影響層面多廣泛? 服貿是程序問題?是擔憂中國化?還是背後更沈重的問題……? 到底族人真正擔心的是什麼?
服貿問題一:是程序問題嗎?
目前執政黨處理服貿協議,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來處理,然而我們找不到服貿協議可以是行政命令的法源依據,加之服貿「先簽再審」、「先簽再辦公聽且不能改」,甚至目前沒有法源可以審服貿協議,再再都是讓許多朋友覺得服貿的通過是「黑箱作業」的原因。 但原住民朋友更擔憂另一種長久以來的「黑箱」── 也就是原住民族相關法條的未落實! 依據《原基法》第 4 條:各國在通過和執行可能影響到原住民族的立法或行政措施前,應通過原住民族自己的代表機構誠心誠意地與有關原住民族協商合作,事先徵得他們自由知情同意。
「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
《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 19 條也指出:「各國在通過和執行可能影響到原住民族的立法或行政措施前,應通過原住民族自己的代表機構誠心誠意地與有關原住民族協商合作,事先徵得他們自由知情同意。」
服貿協議對於原住民族絕對是有影響,但政府在此次服貿的準備上,完全沒有與族人對話過,更遑論按《原權宣言》以「原住民族自己的代表機構服貿問題二:是擔憂中國化嗎?
「我們早就被中國化了,因為我們的政府、我們的社會,早就被『漢人』主導了,他們什麼時候用原住民的眼光來看我們?」族人開玩笑地說,「但我們擔憂的是『再』被中國化!」 漢人來台已有數百年的歷史,卻都仍然對原住民族文化有許多誤解,更遑論是中國人呢? 但,服貿又會如何使臺灣「中國化」呢? 以此次服貿協議將開放中國人來臺設立獨資分公司的 CPC87905(翻譯及傳譯服務業)及CPC64110(觀光旅館)為例:我們能接受拿到的中文翻譯上都寫著「高山族」或「土著」(原住民族)和「光盤」(光碟)嗎?別說不可能,中國的翻譯費用比臺灣低太多,除非是對品質有一定要求的公司,否則會有多少人因為便宜而採用中國的翻譯?又或者我們赫然發現,所有觀光飯店的舞蹈表演,都以不正統的方式表演原住民族的舞蹈? 該抵制中國的服務,但,有辦法嗎?誰知道要抵制哪些中國化原民文化的商家或服務?是原住民族自己,還是本來對原住民文化就已經不熟悉(或不關心)的臺灣人? 以經濟利益來說,小編並不全然覺得臺灣市場對於中國商人有必然的吸引力,但若政府有意以商逼政,那麼要在臺灣開個分公司,先以便宜的消費壟斷市場,再慢慢滲透到文化面,實是輕而一舉的事。我們早就被中國化了,但我們擔憂的是『再』被中國化!
服貿問題三:是反自由貿易?
有人常說:「為什麼你們現在反服貿,卻不反當初的 WTO?」 有,當然有族人反! 服貿協議的本質,其實就是自由貿易。而許多族人反對自由貿易,不只是政治上的危機,更甚者,是擔憂自由貿易對族人現有產業及多元文化的負面影響。 據統計,原住民族從事就業最高比例的,就是「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包含自營勞工、老闆),「因此在自由貿易下,最首當其衝的就是佔原住民族最多數的自營勞工、老闆。」原運人士 Pasang 說,「原住民很多人去承包美髮、工程,但他們最後將無法與連鎖、外資企業競爭。」 即使是受僱勞工也並非沒有衝擊,「政府透過服貿協議,讓臺灣的資方更容易前進中國,於是遷廠的遷廠,關廠的關廠,那麼底層勞工怎麼辦?」 中國資方不見得會看上臺灣市場,因此在臺就業機會不見得會增加,反可能減少,對整體經濟的貢獻更是有限,就連經濟部官方版對服貿的預估,也僅會增加 0.025%。 而若真有中國資方想進臺灣,那麼要更擔憂的,就是服貿協議對多元文化的影響了。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70"] Pasang 說:「本來 1 個原住民就已經要面對 10 個漢人,以後卻要面對 100 個漢人!」[/caption] 正如同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邱俊榮所說:「自由貿易,原本對多元文化就不利」,除了因前述「服貿問題二:是擔憂中國化嗎?」所提到,以消費影響文化面,更令人擔憂的,是因為自由貿易所帶來的原住民族多元文化的結構性流失!本來 1 個原住民就已經要面對 10 個漢人,以後卻要面對 100 個漢人!
1. 文化單一化
自由貿易的後果,往往是商品或服務規模、單一化。於是在外資、中資的操作下,少數但利潤高(或成本低)的商品或服務型態以低價格壟斷市場,我們還有辦法推廣部落的傳統作物,強調部落的多元文化表徵嗎? 「文化流失及觀光娛樂化,都是我們非常擔憂的。」原住民青年 Atun Daway(巴布拉族)說。2. 人口遷徙
服貿協議鼓勵優秀人才前進中國。事實上,現在許多原鄉部落早已面臨青壯人口流失,部落文化存續難上加難的困境,未來若有更多族人赴中國工作,小米收穫祭還有誰會回來參加?(現在還勉強可以坐火車回部落)族語又該怎麼傳承呢?(中國連部落大學都沒得就讀)3. 土地流失
服貿協議雖然只針對「服務」,但一旦外資(包括中資)想進原鄉服務、蓋飯店,那勢必需要購買土地!我們好不容易才擋下美麗灣,好不容易才讓卡大地步強迫遷葬及日月潭向山 BOT 案停下腳步;事實上,目前花蓮有一大半星級旅館已經是由中資透過其他方式投資、介入,若服貿通過,未來我們該如何面對 10 個美麗灣、10 個日月潭向山 BOT 案等這類層出不窮的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侵占問題呢 也難怪 Pasang 苦笑說,雖然原住民族一直都在面對漢人,但服貿通過後,問題將更嚴重: 「本來 1 個原住民就已經要面對 10 個漢人,以後卻要面對 100 個漢人!」原民的擔憂,原民官員怎麼回應?
然而針對這諸多問題,原民會僅在 3 月 24 日發出新聞稿簡短回應:中華民國立法院的招牌第一次被拆下來,還是原住民運動的人在 1988 年拆下來的!
- 兩岸服貿只開放資金投資及部分經理人,對於從事勞工及護理工作權衝擊甚微。
- 原住民擔任雇主者為0.19%,原住民就業人口大多是從事勞工的身分,簽署兩岸服貿協議對原住民工作影響微量有限。
- 原民會甚至和原民立委一起抨擊族人的疑慮是「以訛傳訛」,違反民主。
「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憲政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嫌疑的惡法。如果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就要求人民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龍小姐,您誤解憲政民主了》,江宜樺,2006)
然而在抗爭之外,我們又可以如何解決部落在自由貿易的潮流下所將面臨到的問題呢?解決方法一、與族人及團體進行深入對話
原住民青年在【服貿侵原權 ‧ 原民大串聯 ‧ 原煙崛起】記者會上所提出的三個訴求,主要在於:除了製作族語推廣素材以外,更將深入各原鄉辦行動論壇,讓部落族人都能更了解服貿議題。
- 原民立委應儘速召開正是聽證會及公聽會。(與族人對話)
- 原民會應請中立之學者專家及族人代表,共同評估服貿協議對原住民族的影響並公開結果。(與族人對話)
- 原民會應針對 3 月 24 日廣發之新聞稿之資訊壟斷及抹黑向族人道歉。
解決方法二、建立部落共議制度,落實族人「完全知情且同意」之權利
「立委代表黨,而黨又控制原住民社會。」Pasang 說,現階段,部落只能仰賴原民會及原民立委與政黨溝通,但立委是在看政黨做事,而原民會也是看執政黨的臉色。 更慘的是,部落的共議制度早已在選舉制度進入後,慢慢瓦解了。於是部落的權益無法透過原民會傳遞到國家,而選舉制度也綁樁了有勢力的族人,讓真正為部落做長遠規劃的族人無法出頭。 於是,部落不見了,原住民社會的主體性不見了,「這也是我非常期盼藉由這次學運,開啟了公民憲政會的議題,」希望可以加入讓部落共議制度的角色,讓部落擁有實質決定未來的機會。 「至於這些立委如果再不好好回應,我們將發動族人罷免!」「這也是我非常期盼藉由這次學運,開啟了公民憲政會的議題,」希望可以加入讓部落共議制度的角色,讓部落擁有實質決定未來的機會。
解決方法三、繼續要求政府落實《原基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
「在以前的泰雅族社會,或甚至是現在的司馬庫斯部落,你要進入我們的部落,就要遵守我們的 gaga(祖訓)!」 這也是為何《原基法》基於部落的主體性,清楚列出非族人進入部落或其傳統領域,都應經由部落的同意,「而且還不是族人,是整個部落,因為個人不能代表部落!」 然而因為許多原因,《原基法》遲遲未落實。若能落實,則原住民族將可依據第 4 條,擋下任何違背原住民族意願的法條,包括服貿協議。甚至即使服貿協議通過,中資想在部落或其傳統領域進行資源開發或土地利用,族人也能以《原基法》第 21 條阻擋。 ── 換言之,對服貿協議有疑慮的臺灣民眾,搞不好最後還得靠原住民族擋下它呢! (只是依照目前原民會、原民立委及政府的誠意來看,《原基法》的落實可能沒那麼快……)對服貿協議有疑慮的臺灣民眾,搞不好最後還得靠原住民族擋下它呢!
然而上述許多解決方式,都沒有辦法解決一個問題:那就是原住民對於部落主體的意識! 舉例而言,若一個部落的年輕族人都不願意留在部落,心不在部落,那麼再多的 gaga、法條也擋不住部落文化的流失,「所以回到部落吧!」Pasang 說。 「以前部落有兩種東西,是絕對不允許以商品的方式交易:土地與勞動力。」「若沒有很強的部落主體存在,勢必原住民的勞動力與土地會成為商品,是與原住民文化衝突的。」 「幸好這幾年在環保及原住民團體的抗爭下,越來越多部落有了自覺,讓族人慢慢凝聚對部落的主體向心力。」 以太魯閣族銅門部落風倒木事件為例,有了部落族人的團結,部落才能建立起有效的部落主體,與官方重啟對話機制,甚至是未來的自然資源共管機制。 而真心想守護臺灣的臺灣人可能要更認真思考一下,也許維護原住民朋友的權益,也等於是在維護自己捍衛家園的理念喔!就像服貿和《原基法》都不只是臺灣 2% 人口的事,而是攸關全臺灣 2,300 萬人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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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圖片來源:《Mata‧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