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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土地的後果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政府編列預算承購,劃編爲「原住民保留地」。但即使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又如何?邵人流失掉的土地能就此取回嗎?[/epq-quote]民國 70 年,開始進行市地重劃的確定範圍作業。政府對邵族原住民聚落全面實質的認定爲「占有公地」,「依法」邵族必須承租承購,否則將予以驅離。民國 73 年,國有財產局開始向邵人追繳「現居地範圍」15 年租金,(在後面將會提到,這是違法並開啓漢人騙取土地方便之門)。
由於無能力繳付龐大租金,部分族人不敢指認原有的「現居地範圍」,(怕範圍愈大,要繳的租金就愈多),部分則將地權轉讓。也有外來者趁隙而入,他們聲稱可替族人代墊租金,卻在過程當中,土地「莫名其妙地」轉到代墊者名下。待族人覺察到受騙,向國有財產局、台灣省委員會等單位四處陳情,但早已勢不可挽,土地流失大半!且族人更不知道是,被迫追繳租金,僅能獲得承租權,接下來還要花更大一筆錢承購,才能分配到重劃後的土地。
1986 年,公告市地重劃計劃書。再一次,邵族無力承購者,喪失土地分配權,他們所領得,的僅是一點拆屋補償費。1987 年,市地重劃開工,族人的家屋、祭場遭拆除,大量土地被劃除。
1988 年,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風起雲湧,在這運動過程中,求助無門的邵族人是積極的參與者。那一年,行政院公告增編原住民保留地。
1989 年,邵族人無力承購者,依「市地重劃」法令必須强制驅離,基於「人道考慮」,政府在七折八扣之後,將族人所剩建築物滴水綫範圍土地,由政府編列預算承購,劃編爲「原住民保留地」。但即使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又如何?邵人流失掉的土地能就此取回嗎?
同年,南投縣政府依據監察院糾正函,指「德化社更新發展促進委員會」非法定組織,請魚池鄉公所成立「市地重劃委員會」以補正市地重劃程序,但其時重劃土地登記作業早完成,邵族土地已無力回天。
未曾經歷市地重劃的人,會認為上面大篇幅的敘述不過是一段錯綜複雜的行政制度與程序。「依制度」,程序的確可以補正以讓它「合法」,但對於邵人來說,因為市地重劃,直接或間接造成二十餘名族人死亡、家庭破碎的巨大傷害,該如何補正?誰能補正?而就算是「一切合法」,在邵族人眼中卻是不折不扣地、「合法」地以制度殺了摯愛親人。
對於過去的傷痛,非不得以,邵人不想提起,也不願提起,然而如今南投縣政府一再的進逼,使族人不得不撩起傷痛,讓所有人民看見制度是如何蠻橫、殺人 ——
- 謝福臨、謝燕卿父子。雖領得市地重劃的拆屋補助共 40 萬元,(分予父母、兄、弟三代四戶,每戶十萬元),但因不知市地重劃將拆屋割地,且家屋土地遭劃除的面積竟是如此巨大,自責酗酒而亡。重劃第二年,謝福臨之父謝進財、母袁金玉,因房屋被拆剩一小塊,鬱卒、生病過逝。此戶相繼死亡四人。
- 高進文。市地重劃後房子被拆,失業、妻子離家出走,因家庭遭逢巨變,酗酒引發氣喘而亡,留下一名 8 歲幼兒給老母親扶養。
- 陳木泉夫婦。因房屋被拆,妻鬱卒、酗酒,導致至肝昏迷死亡,過了三、四年,夫因無力面對家庭與生活困境,酗酒,腹腔出血死亡。
- 袁萬山。重劃期間,因故有土地流失,酗酒導致中風,喪失工作能力。再因生計難題致使酗酒逃避,引發二次中風,死亡。
- 袁進興。市地重劃期間房子被拆,無任何住處而四處流浪,最後死在市地重劃期間臨時安居屋「長屋」。
- 石金益。市地重劃後房屋被拆剩一小部分,又因失業、經濟問題,煩惱無力建屋、三個幼兒就學問題,酗酒死亡。隔年,其妻患紅斑性狼蒼死亡,留下三名幼兒。
- 袁進乾、袁進坤兄弟。重劃造成土地流失,無生活依據,外出打工。在外出工作途中發生車禍,袁進坤當場死亡,留下四名幼兒。袁進乾左腳斷、膝蓋關節破裂、無法工作而酗酒,於 1987 年間走至日月潭自殺。
- 石素盆夫范文宏。市地重劃,因家屋土地流失酗酒死亡,留下老婆及二名幼兒(未及小學)。
- 袁萬忠。市地重劃期間因私人恩怨,被人殺死,妻子離家出走,留下二名幼兒。
- 袁秀。市地重劃期間,因土地流失,鬱卒生病而亡。
- 袁阿米。市地重劃期間,因土地流失,鬱卒生病而亡。
- 袁玉雲,市地重劃導致房屋糾紛,因無力解決糾紛,酗酒、生病死亡。
- 黃萬福夫婦。市地重劃房屋全被拆除,夫中風、憂鬱而亡,妻因不明原因的腳腫脹而亡。
- 石界次。市地重劃後住在鐵皮屋,年老、中風,天冷而亡。
- 丹富生。重劃後外出至台北工作,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 陳進復,市地重劃後房屋被拆除剩小部分,因法院不斷發函通知搬遷拆除而生病臥床,再因抵費地承購人提出告訴、法院通知強制拆除,鬱卒病急而終。女兒陳秋紋,在其父過世後,接手處理土地問題,並於陳水扁總統至德化社為邵族正名時送交陳情函,卻因誤飲一小口來路不明被摻除草劑的毒酒身亡,留下四名幼兒。
對於政府、對於媒體,上面的名單不過是幾個名字,也許只是數字,但是對於人口本來就少的邵族人來說,大量青壯年的消亡、身為父母的族人的消亡、親人的離家出走,代表著族群命脈延續的危機、文化傳承的中斷、數十個家庭失去最重要的支柱、老幼失親無依。而這一切一切的傷痛,家庭問題、「社會」問題,是何人造成?難道它會是邵族不招自來的宿命?
也曾有人質疑,我們如何能肯定的說,上述邵人的亡故,是由於市地重劃、土地流失而不是因為單純的酗酒過量所造成?
邵人於日本殖民時期因日月潭蓄水發電而被迫遷村為一歷史事實,族人是如何也不能理解何以國民政府來台之後他們會被指佔用公地,更不要說,好好地居住在自己的土地上,為何還要付 15 年租金?且付了租金之後,還要花錢買原本就是屬於自己的土地?
錢會花完,但倘若失去了土地,連隨便種一點東西以填飽肚子的基本生存都會成問題。土地是原住民最重要的生存依據,試問莫名其妙地失去了土地卻無力解決,四處陳情卻求助無門,面對一家子沈重的生計壓力,面對祖先不知如何交代,邵人能不鬱卒、酗酒、不因家貧無力看病而亡?
除了家破人亡、流離失所、獨力撐起一家子生計,還得不時面對政府與外人的威逼,幾乎所有邵族年長女性的大半輩子就是如此度過,這種長期間的煎熬與折磨,可是外人所能想像?甚至於這種煎熬至今都還未停止!
幾個星期以前,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媒體表示,為了拼觀光,將力推南投縣政府規劃的伊達邵觀光旅館 BOT 案,數日之後,南投縣政府亦於原民會的會議上堅持主張要「取回」伊達邵社區土地,以興建伊達邵觀光旅館,否則將杯葛整個邵族文化復育園區的工作。
夠了吧!政府從邵族手中剝奪掉的土地還不夠嗎?為了「發展」和「觀光」,還要再把苦難加諸在邵人身上嗎?還要繼續折磨邵族女性長輩,讓她們提心吊膽地過日子嗎?為了保存一個弱勢的民族,為了保存珍貴的文化,為了公平正義,我們還要讓制度毀掉一個弱勢民族、讓南投縣政府再度拿走邵族最重要的復育基地 ——「伊達邵社區」嗎?
是該以行動支持邵族捍衛邵族社區,制止政府暴力,還邵族公道的時候了。
作者後記
據有關專家表示,執行市地重劃,第一個步驟就是確立土地權屬,在有原住民居住的地區,或特殊歷史條件下,如邵族的遷住地——德化社,在土地權屬不明確的狀況下是不能執行市地重劃的。依據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八條第八項之規定,主管機關勘選市地重劃地區時,應就「其他特殊事項」進行評估。而「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89.01.26)遲至 921 大地震後,為了重建才將「原住民部落」納入。這也是何以「德化社市地重劃」會造成嚴重的人權災難,和引來一系列糾紛和弊端的原因。
回顧台灣原住民土地流失的斑斑血淚史,大家認為那是過去民智未開才會發生的事情,但是德化社市地重劃更血腥露骨,活生生地擺在我們眼前,絲毫不遜於郭百年事件(燒毀邵族聚落,殺戮老弱婦孺,以奪取邵族土地的歷史事件),只是它加上現代、文明設計精巧的糖衣罷了。
(本文原標題為〈邵族瀕於滅絕、文化承續困難的元兇 -- 莫讓政府及制度繼續殺人與滅族!〉,原作者為鄭空空(全球邵族之友會))
附註
- Ina 指母親,若後面加上名字則為對女性長輩的尊稱。
- 為了發展殖民工業,1919 年,日本殖民政府決定將台灣的主要電力系統設於日月潭,著手日月潭水力發電工程,於是在濁水溪上游建築大壩,將溪水導入長達十五公里的引水隧道,注入日月潭。為了增加蓄水量,又在日月潭周邊興建水社與頭社二座大壩,使潭面上升。根據耆老口述,日月潭水漲了三次,「新的房子正在蓋,土磚牆腳還沒有乾,水就淹上來,只好再搬,就這樣水一次又一次的淹,我們就跟著搬,總共搬了三次,一直到 barawbaw 為止。」
- 邵族語指「島」。漢人稱此島為珠嶼,日本政府將其更名為「玉島」,國民黨政府時期再度為此島換上一個政治意味十足的名字 ─ 「光華島」,1999 年 9 月 21 日台灣中部發生大地震,該島被震裂,邵族人趁重建過程要求將此島正名為 Lalu,但正名後卻變為 Lalu 島。
- Ama 指父親,後面加上名字則為對男性長輩的尊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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