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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5 月發生的菲律賓警衛隊槍擊台灣廣達興漁民事件,不僅引起台灣與菲律賓兩國政府之間的對立與緊張,愛國主義的情緒發酵更挑起了台灣社會種族歧視的神經。
菲律賓移工與移民在「悍衛國族尊嚴」的氣氛中遭受魚池之殃,各地傳來一些零星但駭人的歧視事件,如彰化有市場店家發起拒賣菲律賓人運動,張貼「我家的豬肉不給『非人』吃,請不要槍殺我」標語,也有因打工或婚姻來台的菲律賓人在街上被毆打或遭辱罵。
在這些事件中,我們看到「種族化」的運作邏輯:
一、菲律賓人被概括視為一個同質的群體,把開槍的警衛與買菜的菲傭混為一談;
二、菲律賓人的民族性被本質化為「野蠻的海盜後代」,所以,「非人」的對待之道可以被合理化;最後,基於「低劣的種族他者」的預設,台灣政府與民間因而對菲律賓政府的道歉感到「誠意不足」或「姿態過高」,也反映出台灣在世界體系中不高不低,又身為非常態國家的集體焦慮(註三)。
優越的種族他者
有時候,我被攔下來我老婆不在,因為我不會說中文,警察就得跟我說英文,他們很挫折,只好比手勢說:『Go, Go, Go!』因為他們沒辦法跟你溝通,他們覺得很尷尬。
回到趙守博的發言,如果將其文字更改為:「如果我們調查願不願意在台灣有荷蘭村、日本村、美國村」,我想,恐怕有許多人會熱情地擁抱這些具有異國風情的村落。台灣的恐外論述指向東南亞社群,但台灣人鮮少對來自日本、歐洲、北美的移民產生類似的焦慮。台灣媒體多將淡膚色的白領移工稱為「外籍人士」,「外勞」的說法僅指涉東南亞藍領移工,彷彿只有前者才具有完整而立體的人格,而後者卻被化約為單向度的勞動力。
【台灣對待東南亞來的外國人,跟白色人種的外國人,是不一樣的】
我曾經訪談了近二十位居住在台灣的西方移民,有關他們在台灣工作與生活的經驗。多數人都感受到台灣人的熱情好客,但也意識到自己身為外國人無時無地都受到異樣眼光。不同於在台的東南亞外勞,白人的他者身分往往可轉換為禮遇與特權,可稱之為正向的種族主義(positive racism),例如,在郵局或銀行可以得到優先服務、逛街時店員主動奉上VIP卡等(註四)。訪談中最常被提到的就是摩托車與警察的故事,尤其是教英文的老外,由於沒有台灣的駕照,經常發生類似以下Frank的遭遇(現居桃園、與台灣人結婚):
「有一次我們被警察攔下來,我老婆就說,這駕照是紐約的,紐約的駕照是國際駕照,全世界都通用。現場有兩個警察,一個說:『ㄟ我沒聽過。』另一個回說:『吼,你沒聽過喔?』有時候,我被攔下來我老婆不在,因為我不會說中文,警察就得跟我說英文,他們很挫折,只好比手勢說:『Go, Go, Go!』因為他們沒辦法跟你溝通,他們覺得很尷尬。」
試想像如果台灣警察攔下的是一名騎摩托車的泰勞,他是否會對自己不會說泰文感到汗顏?或者相信曼谷的駕照是全世界通用?
以下Patrick的例子更鮮明地突顯了「優越他者」的地位,他也是娶了台灣老婆的美國人,目前與太太共同致力於環保教育的工作。當學校等機關邀請他們演講時,往往偏好邀請中文不很輪轉的 Patrick;當他們向政府或基金會提案時,朋友也建議由 Patrick 來說明,可能增加他們得到資助的機會。Patrick 堅持用中文接受訪問,皺著眉頭地反省著自己在台灣的位置:
「有時候人比較會聽我的意見,只是因為我是白色皮膚還是什麼,就是又讓我喜歡又讓我討厭…有些教授請我去跟他們的學生講課,這個在美國不可能的,這個在美國我可能沒辦法,因為我沒辦法跟其他人競爭,我的口才很差,我的解釋很差,不過在台灣,我突然變得……」
坐在一旁的台灣太太有點無奈地補充說:「他們會指定外國老師,就是看外國人還是比較愛地球,或是外國人都是比較環保啊,比較愛和平。」
在這裡,我們再度看到「種族化」類似但不同的運作:西方人或白人被概括視為一個同質的群體,基於其母國經濟的先進發展,被冠上了文化光環,連結到現代性的價值與生活方式,如環境主義,即便 Patrick 的母國在許多環保議題上其實有相當負面的紀錄。處於半邊陲的台灣人,在抬頭仰望白皮膚的「優越他者」的同時,複製了殖民之眼的凝視,低頭蔑視膚色更深的「低劣他者」。
改變結構從行動開始
你在火車站碰到外勞節慶擠滿了人,眉頭緊縮抱怨不方便時,設身處地想一想,他們不只是勞動力,也和你一樣,有對放假、休閒、社交的需求……
以上簡要地介紹了社會學中有關種族主義的相關概念,並且分析了台灣社會的種族主義,如何呈現一個我稱為「階層化的他者化」的社會體制(註五)。你也許在想,這樣的社會學的分析,可以告訴我們如何改變社會嗎?尤其是,當你說種族主義是如此龐大的結構體制,渺小的個人如何可能撼動?
結構性的問題確實沒有急就章的解決之道,但不要忘記社會學理論所提醒我們的:如果結構是一面高牆,其中的一塊塊磚頭是透過個人的日常行動所持續打造而成,換言之,我們的行動並非外在於結構,或單純受結構所制約,我們的行動參與了結構的再製,因而也蘊含改變結構的可能。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更反思地避免種族化刻版印象的再製,比方說,你在街上看到菲律賓人,不要馬上假定她是來台灣做幫傭;你在小吃店遇到越南人,不要劈頭就問她什麼時候嫁來台灣;你在火車站碰到外勞節慶擠滿了人,眉頭緊縮抱怨不方便時,設身處地想一想,他們不只是勞動力,也和你一樣,有對放假、休閒、社交的需求;你在海港邊碰到印尼船工,身體下意識地保持距離時,檢視你腦中浮現的形象是什麼?想一想,他們也是別人的兄弟、父親、愛人。
當然,更重要的是結構層次的各項積極作為,舉例來說,我們的教育與文化政策對「國際化」、「多元文化」的追求,需要更多元的關注,而不是單純擁抱英語世界或歐美日先進國;除了空洞的法律宣示與官方說法,我們需要更有效地透過法律途徑以及社會教育來反對與制裁種群歧視與仇恨言論(註六)。
我二十年前學德文的時候,在德國文化中心統一編定給全球學習者的課本裡讀到這樣的一課:
一個南斯拉夫人,在德國打電話詢問租房子,一個房東問他,你是德國人嗎?當他回答不是,對方馬上掛電話。德國有著種族仇恨的不光采過去,但他們面對的方式,不是粉飾太平,而是防止與教育。面對不同樣態的種族主義,我們需要誠實自省、積極改變,而不是用擔心「破壞台灣形象」之名,拒絕照見我們的黑暗之心。
(本文《蕃仔、外勞與阿兜仔:種族主義的社會學》獲《巷仔口社會學》授權轉載/作者:藍佩嘉(台灣大學社會系))
附註
- 2013年8月,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批評外交部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的出訪團隊,標榜原住民服飾,但配色或形式都不對,將原住民文化當做展演消費、錯誤呈現。
- 趙守博,1992,<<勞工政策與勞工問題>>,台北:中國生產力中心,頁145。
- 這方面的討論可參見李美賢,<別「菲律賓」了好嗎?─「再/遲到現代性」的焦慮與痛苦>,天下獨立評論,2013年5月19日。
- 我也要強調,西方移民在台灣也遭遇若干面向的歧視,其一,由於官方對於幼稚園外師的僱用限制,許多英文外師被迫用非法證件工作,可能發生被雇主箝制或剝削的情況。其二,以英語為母語的外國人可以在台灣找到許多相關的工作機會,但他們也抱怨被窄化為「英語人」,難以擴展與英文無關的專業生涯,詳情請參見Lan, Pei-Chia, 2011 “White Privileges, Language Capital, and Cultural Ghettoization: Western Skilled Migrants in Taiwan.” Journal of Ethnic and Migration Studies 37(10): 1669-1693.
- 請參見藍佩嘉,2009, «跨國灰姑娘:當東南亞幫傭遇上台灣新富家庭»,台北:行人。第二章。
- 目前僅有《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2條反歧視條款:「任何人不得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對居住於臺灣地區之人民為歧視之行為。因前項歧視致權利受不法侵害者,得依其受侵害情況,向主管機關申訴。」但法條如同虛設,參見鄭詩穎,<台灣需有效的反歧視措施>,蘋果日報,2013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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